综合承载能力计算

承载能力是叉车与属具选型过程中必须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,安装上属具后的平重式叉车,由于以下两方面因素,又车/属具的整体综合承载能力将下降:
①属具的自重产生的力矩抵消了又车的一部分承载力矩。
2)属具后部框架结构的厚度造成实际作业时,货物的载荷中心前移。
以下公式帮助计算净承载能力,即载荷重量的极限值,仅供参考。
 
叉车计算参数:
Q:叉车额定承载能力(kg)
(注:又车的额定承载能力与最大起升高度有关)
X:前轮中心至货叉前端面的水平距离(mm
C:货叉前端至载荷中心的水平距离lmm)
S:货叉厚度(mm)
属具计算参数:
M:属具自重(kg)
A(A=X-S): 前轮中心至货叉架前端面的水平距离(mm)
HCG:货叉架前端面至属具重心水平距离(mm)
ET:货叉架前端面至载荷后端面的水平距离lmm)
L:载荷后端面到载荷中心的水平距离(mm)

举例,假设:
Q=2500kgX=450mmC=500mmS=50mm
M =600kgA=400mm HCG=300mmET=200mmL=500mm

取叉车额定承载能力,属具承载能力,计算所得综合承载能力三者之中最小者,作为叉车/属具整体的实际承载能力,所搬运货物的质量不得超过此允许值。
*准确的叉车/属具的综合承载能力,计算值请从叉车厂方获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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